发布日期:2021-11-09 浏览数:次
关于对张彩霞同志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公示
根据学校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校党委组织部委托,审计处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11月9日起对张彩霞同志2011年12月至2014年12月任纪委副书记兼监审处处长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根据审计需要重大事项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者延伸审计有关单位。
审计期间如有情况和意见建议需要反映,请与审计处联系,并欢迎对审计组工作进行监督。
联系电话:6193117(处长)
6193475(副处长)
6193476(庄老师)
联系邮箱:sjc@bttc.edu.cn
地址:行政办公楼218室
包头师范学院审计处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