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09-27 浏览数:次
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于9月24日召开第四次会议,传达学习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审议《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审计工作发展规划》,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主任石泰峰主持会议并讲话。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副主任王莉霞、刘奇凡和审计委员会各委员出席,审计厅班子成员列席会议。
会议强调,要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健全完善党领导审计工作的运行机制,推动形成上下贯通、同向发力的工作体系,严格执行审计领域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牢牢把握审计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各级审计机关要把政治导向、政治要求贯穿审计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谋划审计工作、履行审计职责、实施审计项目。审计人员要提高政治素养和政治能力,把党中央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领会透、把握准,从严从实做好审计工作,既要做专业上的内行人,更要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会议强调,各级审计机关要坚持把推动“十四五”时期各项目标任务落实作为审计工作的重点,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加大对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重大举措、重大项目、重大资金等落实情况的审计力度,切实当好国家财产的“看门人”、经济安全的“守护者”、高质量发展的“护航员”。要有效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扭住发现问题不放、一跟到底,确保各类问题全部改到位、全面改彻底。要建立健全整改长效机制,压实被审计单位的整改主体责任和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对拒不整改、推诿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单位和人员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
会议要求,各级审计机关要加强自身能力建设,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加大审计项目整合力度,积极探索有效方式,更多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开展“智慧审计”,不断提升审计工作质效。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审计工作的领导,全力支持审计机关依法开展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坚决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全力抓好审计成果转化运用。各级领导干部要积极主动支持配合审计工作,依法自觉接受审计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