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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公告

审计署发布2021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04   浏览数:次  
12月28日下午,审计署副审计长王本强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了2021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报告指出,2021年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落实《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有关审议意见,抓紧抓实国务院各项工作部署,审计整改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显著。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政治站位更高,整改责任压得更实;二是审计整改总体格局初步成型,贯通协作更加顺畅;三是整改成效更加显著,重大问题整改取得实质性突破。
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9月底,《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6639个问题中,要求立行立改的问题有4412个(占4573个此类问题的96%)已整改到位,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要求分阶段整改的问题有1162个(占1496个此类问题的78%)已完成整改;要求持续整改的问题(共570个)均制定了措施和计划。有关地方、部门和单位已整改问题金额6632.74亿元,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2800多项,追责问责1.4万人,纠治了一些阻碍改革发展和长期未解决的顽瘴痼疾。
审计查出主要问题整改情况
报告指出,有关地方、部门和单位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审计整改:中央财政通过收回结余资金、调整投资计划、加快拨付等整改1287.22亿元,中央部门和所属单位通过加强预算管理、清理违规收费等整改24.62亿元,各地通过追缴退回、统筹盘活、补发待遇、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等整改2358.79亿元,央企和部门所属企业(以下简称部属企业)通过调整账目、加强投资管理等整改1575.34亿元,金融机构通过清收贷款、调整贷款分类等整改1386.77亿元。以下为主要情况:
中央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已整改1473.23亿元,完善制度95项,处理处分7人。
中央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25个部门和121家所属单位已整改24.62亿元,完善制度68项,处理处分33人。
重大项目和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关于重大项目审计查出的问题。一是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跟踪审计方面,审计查出的549个问题中,有540个已完成整改,完善制度61项。对整改中的9个问题,建设单位正与有关地方和部门加强沟通、妥善解决。二是港珠澳大桥建设审计方面,竣工决算草案编制和工程价款结算不准确不真实的17.53亿元已全部整改完毕,有关部门根据审计结果调减决算投资16.78亿元、调增0.75亿元,完善制度4项。关于重点民生专项资金审计查出的问题。已整改1778.6亿元,完善制度1255项,处理处分2995人。
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关于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查出的问题,已整改1557.46亿元,完善制度351项,处理处分4220人。关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查出的问题,已整改17.88亿元,完善制度35项,处理处分7人。关于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查出的问题,已整改77.39亿元,完善制度77项,处理处分40人。
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办理情况。对审计移送的300多起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有关部门和地方正在组织查处,加紧追赃挽损,依规依纪依法作出处理处分,同时深入剖析问题原因,举一反三,推动标本兼治。
审计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后续工作安排
报告指出,从整改情况看,要求立行立改的问题还有161个(占4%)尚未整改到位。当前审计整改工作中还存在未按时完成整改、违规整改、虚报整改完成情况、长效机制未健全、监督管理责任履行不到位等问题。究其原因,除一些问题确实受制于外部条件或不可抗力等难以整改外,也反映出审计整改工作有3点值得关注的问题与困难:一是审计查出问题的综合性、复杂性交织,相应整改难度加大;二是审计整改总体格局和贯通协作机制还不够成熟和定型;三是落实审计整改责任还不到位。
报告显示,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有关地方、部门和单位已对后续整改工作作出安排:一是细化整改要求。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加快落实、一抓到底;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强化建章立制和跟踪问效,适时组织“回头看”,不断规范财政财务管理。二是压实整改责任。加强跟踪督办,确保应改尽改、高质量清零,对虚假整改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三是推动健全制度机制。深入分析短板弱项,加强顶层设计和过程管理,切实巩固整改成果,实现标本兼治。
“下一步,审计署将严格落实《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要求,持续加强跟踪督促检查,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查改联动、破立并举,确保整改合规到位,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落地。”审计署有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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