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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相关规定

财政部关于印发《工会会计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16   浏览数:次  

中华全国总工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了适应工会组织财务改革的需要,进一步规范工会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法律法规,我们对2009年颁布的《工会会计制度》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工会会计制度

  

  

  2021年414

上一条:财政部办公厅 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做好《工会会计制度》贯彻实施准备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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